蔡侑樺,台灣建築史學會 秘書長 / 收錄自《台灣建築史學會通訊第四號 2023.09》
產業遺產及工業遺產在臺灣是比較晚近的概念,但隨著許多製糖工場、臺灣總督府鐵道部臺北機場(廠)獲得文化資產身份,愈來愈多人接觸到相關遺產概念,並參與研究保存工作。2012年國際工業遺產保存委員會(TICCIH)也在臺灣臺北舉行大會,並發表臺北宣言,體認工業遺產在亞洲地區之特殊性,並標示保存工業遺產應努力之方向,包括整體性的敘事脈絡、可適性再利用、重視相關的衍生無形文化資產議題等等。
產業遺產及工業遺產獲得定義,即表示該類型文化遺產之特殊性,不同於過去一般認識的文化遺產項目。因此,本期特刊特別邀請幾位長期關心臺灣產業遺產及工業遺產的學者發表專文。黃俊銘〈臺灣近代產業遺產的保存及研究概述〉一文,乃詳細說明近代產業遺產的定義、保存觀念,並針對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提出法規面對於未來保存相關遺產之可檢討方向。林曉薇〈由臺灣文化路徑推動規劃思考產業文化資源整合運用與新願景〉一文,針對產業文化遺產的特殊性,提出「文化路徑」概念,期待以此概念,建立系統性保存產業文化遺產的可行道路。
林思玲〈工業遺產屏東菸葉廠的保存與再利用〉、陳柏良〈嘉義製材所的調查研究歷程〉、游惠婷〈產業遺產建築特色與修復,以國定古蹟臺北機廠鍛冶工場、原動室修復工程為例〉,分別為臺灣由南至北的三件產業遺產保存、修復案例。三篇文章皆強調遺產項目中之「產業特色」,如何在調查研究階段被意識,以及修復再利用階段被呈現之議題。黃玉雨的〈日本產業遺產的推動策略及機制〉,提供日本關於產業遺產保存資訊,以及其保存推動機制之變遷與現況,藉由他山之石,可作為臺灣相關領域參考。
期待透過本期內容,使會員與大眾可理解產業遺產及工業遺產之特殊性,而有助於從事相關文化遺產保存工作。
